Seiden Law 在反对 Binance 的一项标志性案件中,成功驳回了其诉请驳回的动议,该案件涉及协助和教唆 10 月 7 日的袭击事件。
曼哈顿一家联邦法院驳回了对币安及其创始人赵长鹏协助和教唆10月7日袭击的指控,首次认定加密货币交易所可能因协助和教唆恐怖袭击而承担责任。.
赛登法律在针对币安的 10 月 7 日重大诉讼中成功击败了撤销诉讼的动议
2025年2月25日,曼哈顿联邦法院维持了对Binance Holdings Limited(“Binance”)及其创始人张鹏杰(“赵”)参与协助和怂恿7月7日袭击事件的指控,因为他们明知哈马斯和巴勒斯坦伊斯兰圣战组织(PIJ)等恐怖组织可以使用Binance平台进行交易,从而纵容了这些组织的行动。这一裁决标志着首次认定一家加密货币交易所可以因协助和怂恿恐怖袭击而承担责任。.
该案的原告包括7月7日袭击事件中遇难、被劫持为人质或受伤的40多名美国公民及其家属。2024年1月,原告根据《反恐法》和《反恐怖主义赞助人司法救济法》,起诉了币安和赵先生。这两项法律允许美国公民因国际恐怖主义行为而成为受害者,可以起诉犯下或协助实施恐怖袭击的人。原告声称,被告知晓哈马斯和伊斯兰圣战组织(PIJ)在其平台上进行交易,并且在7月7日袭击之前数年间,哈马斯和PIJ关联的加密货币钱包已通过币安平台转移了超过 $6000万。2024年6月,被告提出撤销诉讼的动议。.
在关于撤销诉讼的71页裁决书中,美国纽约南部地区联邦地方法院法官约翰·G·科特尔指出,原告们充分证明了被告们参与了10月7日的袭击。法院强调了原告们提出的指控,即美国法律和法规要求币安实施强有力的反洗钱计划、对其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并向监管机构提交可疑活动报告,以阻止恐怖分子通过币安交易所进入美国金融体系,而被告们则据称未能遵守这些监管要求,甚至蓄意逃避这些监管要求。.
法院驳回了被告方关于他们’只是在事后才发现哈马斯和伊斯兰圣战组织在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说法,裁定原告方已充分证明被告方当时即知道恐怖分子正在使用该平台进行交易,并采取了积极行动,使恐怖组织能够使用币安平台进行交易。.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持这种观点是令人叹为观止的:监管机构可以这样说:当然,我们接受恐怖主义账户,允许将资金转给恐怖分子,因为我们对待恐怖分子与对待其他人一样,如果你想用我们的账户资助你的行动,那也没什么问题。”
约翰·G·科特尔法官在口头辩论期间
科尔特尔法官于2月25日的裁决是 可在此处获取, ,以及1月30日的口头辩论记录是 可在此处获取.
原告由Seiden Law LLP 首席合伙人罗伯特·赛登、合伙人兼诉讼主管阿米亚德·库什纳(他为原告提出撤销诉讼的动议)、合伙人杰克·纳恰米和多夫·戈尔德以及高级律师珍妮弗·布莱彻担任代理人。Perles Law Firm 的史蒂夫·佩尔斯、乔什·佩尔斯和爱德华·麦卡利斯特担任原告的共同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