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中国东方龙的糟糕困境,Seiden律师事务所的接管工作为客户带来了胜利

纽约州最高法院任命的东方龙公司受托管理人罗伯特·赛登德,尽管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经营状况不佳,仍与该公司达成了一项 $300万的和解协议,为客户带来了重大收益。.

2018 年 8 月

Access America Fund, LP et al. v. Oriental Dragon Corporation f/k/a Emerald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纽约州最高法院 · 案件编号:652110/2016

2018年8月,罗伯特·赛登被纽约州最高法院任命为东方龙公司(“ODC”)的受托管理人,以执行该公司的判决。尽管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经营状况不佳,赛登先生仍与该公司达成了一项 $300万的和解协议,从而为客户获得了可观的资金收益。.